炭罐檢測報告如何辦理?檢驗哪些項目?測試方法是什么?我們只做真實檢測。
檢測項目:
初始工作能力(BWC)試驗、密封性能試驗、終了工作能力(吸附和脫附)測試、通氣阻力性能試驗、控制系統(tǒng)密封性能測試、控制系統(tǒng)通氣阻力性能測試、蒸汽貯存裝置初始工作能力試驗、蒸汽貯存裝置終了工作能力、初始工作能力 (吸附和脫附)測試、終了工作能力 (吸附和脫附)測試、脫附控制裝置性能、總成裝車后性能要求(密封性能)、耐振動性能、通氣阻力性能測試、總成裝車后性能要求(通氣性能)、密封性測試、耐候性能、反轉止流裝置性能、總成裝車后性能要求(燃油蒸發(fā)排放性能)
檢測標準:
1、QC/T 1041-2016 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燃油蒸發(fā)污染物控制系統(tǒng)(裝置)技術要求 QC/T 1041-2016
2、GB14622-2016附件EB 初始工作能力(BWC)試驗
3、GB18176-2016 輕便摩托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(中國第四階段) 附件EB
4、GB 14622-201 摩托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(中國第四階段) GB14622-2016
5、GB18176-2016附件EB 初始工作能力(BWC)試驗
6、HJ/T 390-200 環(huán)境保護產(chǎn)品技術要求汽油車燃油蒸發(fā)污染物控制系統(tǒng)(裝置) HJ/T 390-2007
7、HJ/T 390-2007 環(huán)境保護產(chǎn)品技術要求汽油車燃油蒸發(fā)污染物控制系統(tǒng)(裝置) 6.2.5
8、GB14622-2016 摩托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(中國第四階段) 附件EB
9、GB 18176-201 輕便摩托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(中國第四階段) GB18176-2016
10、QC/T 1041-20165.2.1 終了工作能力(吸附和脫附)測試
11、QC/T 1041-2016 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燃油蒸發(fā)污染物控制系統(tǒng)(裝置)技術要求 5.3.5
12、QC/T 1041-20165.3.1 通氣阻力性能試驗
13、QC/T 1041-20165.3.2 密封性能試驗
14、HJ/T 390-20076.2.5 初始工作能力(BWC)試驗
15、QC/T 1041-20165.3.5 初始工作能力(BWC)試驗
檢測報告用途
商超入駐、電商上架、內(nèi)部品控、招投標、高校科研等。
檢測報告有效期
一般檢測報告上會標注實驗室收到樣品的時間、出具報告的時間。檢測報告上不會標注有效期。如果是用于過電商平臺,一般他們只認可一年內(nèi)的。所以還要看平臺或買家的要求。
檢測費用價格
因測試項目及實驗復雜程度不同,具體請聯(lián)系客服確定后進行報價。
檢測流程步驟
溫馨提示:以上內(nèi)容僅供參考使用,更多檢測需求請咨詢客服。